為什麼不愛了?
當代關係的消極結構:感情中所經驗的,經常是困惑與混亂
對現代的我們而言,親密關係無庸置疑是一種自我表達的自由。傳統婚姻是屬於宗教管轄的領域,也是家庭與宗族之經濟生活的支柱。個人在其中──或者更精確地說,個人的感情在其中──並不是重點。人們對伴侶的愛情,並不構成親密關係的起始點或者終點;唯有在家族、宗教與穩定經濟結構下所發展的情感/性關係,才是「正常」甚或是唯一可行的關係。
對現代的我們而言,親密關係無庸置疑是一種自我表達的自由。傳統婚姻是屬於宗教管轄的領域,也是家庭與宗族之經濟生活的支柱。個人在其中──或者更精確地說,個人的感情在其中──並不是重點。人們對伴侶的愛情,並不構成親密關係的起始點或者終點;唯有在家族、宗教與穩定經濟結構下所發展的情感/性關係,才是「正常」甚或是唯一可行的關係。
現在,戀愛與婚姻都自由了——但這樣的情感/性自由,就讓我們的感情一路順遂了嗎?在今天的社會中,感情自由與性自由雖然已經成為理所當然,但也帶來負面的效果:「性自由使得性與情感契約的實質、框架和目標變得難以掌握,大家都可各自表述,但也不斷受人爭議,『契約』這個隱喻變得十分晦澀,乃至於無法被清楚說明。」
而這就是「消極關係」:行為者不知如何根據穩定的、可預期的社會腳本來定義、評估或經營自己所建立的關係。這也就是現在親密關係的特色,易洛斯稱之為「當代關係的消極結構」(the negative structure of contemporary relationships)。我們所習慣的浪漫愛關係或者性關係所根據的不是某種契約邏輯,而是長期的、結構性的不確定性。因此,我們在感情中所經驗到的,經常是困惑與混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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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性不要愛,也是現代關係中賦予的自由
不過,過去幾個世紀以來,經濟與文化的巨大變遷,讓婚姻逐漸擺脫宗教的制轄,這些力量也感變了性與情感的意涵。性開始具備一種享受的性質,目的不在於生殖繁衍;而環繞著性的情感關係,對於成人來說,也變成各種探索、實現自我的方式,尤其是在消費場所發生。
伴隨著這種轉換,遊戲規則也就變得相當不明確。在過去的結構中,情感與性的關係是非常固定的:情感關係的發展是為了抵達性的結合,而性行為必然是被保護在婚姻當中的。但現在的自由讓各種排列組合都變得可能。尤其,由於性關係的合意是錨定於身體之上,因此,性關係其實避開了「情感」內容的合意。換句話說,在性關係上達成共識,其實比在情感關係上達成明確的內容與共識,來得容易。
現代關係中,強調人們有締結關係的自由,其實也就等於強調人們有離開關係的自由。能夠隨時抽身而出,確實是契約自由的一項特徵;傳統上,個人沒有權力結束自己的婚姻,而必須交託給更高道德的機構(如教會、法院)。在現代社會中,我們每個人基本上都能夠決定(或者起碼發動)自身婚姻的終結,無庸置疑是一項個人自由的勝利。
在親密關係中表達自我的最終方式,是分手
不過,也正因為抽身是一種表達自由的方式──甚至可以說是最重要的一種方式──現代的親密關係,也就建築在一種很大的不確定之上。在感情的互動過程當中,雙方都在探索、展現自己,而一旦感覺到受到威脅,抽身而去成為一種最終表達自我的方式。
不過,也正因為抽身是一種表達自由的方式──甚至可以說是最重要的一種方式──現代的親密關係,也就建築在一種很大的不確定之上。在感情的互動過程當中,雙方都在探索、展現自己,而一旦感覺到受到威脅,抽身而去成為一種最終表達自我的方式。
我們熟悉的各種約會故事在在展現這個特性:女方發現男方對金錢不夠大方、與媽媽同住、在床上喜歡控制,馬上就會警鈴大作,身邊的朋友都警告她要快速走人。甚至,有很多互動上的自我表現成為零和遊戲:男方心思多在工作上,經常因為職場上的挫折而沒有餘裕傾聽女方,而女方認為自己的情緒受接納是關係的基石,在溝通數次未果後雙方決定分手。雙方都在強調自我的發展,而把對方所強調的自我視為對於自己的威脅,最終表達自我的方式就是關係的終結。
最後,這種自由退出的特權,來到一種極致的形式:悶聲不響地離去,英文稱之為鬼沒(ghosting)。這種分手聽來並不陌生。原本在關係中的一方毫無預警地消失,或者在沒有給出明確、完整理由的情況下,直接宣告斷絕關係。易洛斯指出,這種被分手的經驗,其實算不得意外,因為如果我們把親密關係的基礎放在「合意」之上,那麼,單一方的情感發生變化即可抽身的行為,也變得無可厚非。
事實上,情感自由最重要的一項特徵,就是在終止關係的時候可以不給任何「正當的」理由。畢竟,雙方關係建立的正當理由是「我願意」,那麼關係終止的理由,也只需要「我不再願意」就足夠。給足理由已經不是義務──而且,分手方所認為足夠的解釋,也不一定是被分手方認同。在這裡,情感自由又再次允許人們產生分歧,而恰恰是這種分歧,導致人們在關係中不斷經驗著差別、混亂、各說各話與不確定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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